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5-10-16 14:43

首先谢谢老师的回复,可我不知道我们这个是不是免税企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一项是互联网销售农产品,业务员给客户送货的这样一个公司,(客户购买一年5000的产品,一年内每个月分量给客户送过去,然后每个月公司会返还客户400券,这个券可以继续在公司网页购买物品)这些会计分录怎么做?请告知?谢谢,第二项目公司购买幼苗,借农业生产成本,贷银行?然后种值幼苗时发生的人工,机器费是借农业生产成本,贷银行ma ?两年后有了收益,公司和农民是平分的利润,这个利润怎么做分录?只需要种植一次,以后每年都会有收成,这个分录怎么做?

热心的爆米花 追问

2015-10-16 14:45

补充,种植一次,是以后的年度里是不需要种植的,每年到季节收成就可以了,就是有点人工个肥料费

热心的爆米花 追问

2015-10-16 17:11

老师,能做下我上面写的个分录吗?跪求

热心的爆米花 追问

2015-10-16 18:18

例如:借银行100万,贷主营业务收入---免税收入88.5万--1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11.5万
免征增值税是11.5万不需要交,对吧

罗老师 解答

2015-10-16 11:14

农业合作市销售从农户收购的农产品,可以免税。如果一般企业收购农产品销售,需要纳税,税率13%

罗老师 解答

2015-10-16 16:56

2010年10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文),规定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或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013年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文),对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文中的畜禽是指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中规定的农业产品。

罗老师 解答

2015-10-16 17:22

1.送400的券属于销售费用,借 销售费用  400 贷 预付账款 400;2.利润分成,就是你们 营业费用  借 销售费用

罗老师 解答

2015-10-19 09:01

对,这个税的分录,就要看你们是否满足免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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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农业合作市销售从农户收购的农产品,可以免税。如果一般企业收购农产品销售,需要纳税,税率13%
2015-10-16 11:14:29
同学 借:原材料 9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9% 贷:银行存款
2019-09-15 10:01:46
现在是免税的,同学。
2019-05-25 17:28:18
会计分录: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0000元,取得相关合法票据,农产品验收入库。怎么做会计分录 谢谢!!
2015-11-21 20:48:42
我们一般纳税人
2018-10-20 04: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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