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个重庆分公司,一个武汉总公司,分公司非独立核算2020年8月份成立的,有独立的纳税人识别号。增值税,印花税,个税附加税都是各交各的!第二年是说要按比例分配给分公司!我账目都是在总公司账套上一起做的,请问:2021年分公司是否需要单独建立账套,出具单独报表?汇总报表,涉及到总分公司内部往来的,汇总报表是不是抵消了?
柚子????
于2021-02-28 15:05 发布 664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21-02-28 15:08
你好!
实践中,分公司可以单独建立账套核算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实践中,分公司可以单独建立账套核算的
2021-02-28 15:08:15
你好,核定按季度交,比如1-3月的上述税种,在4月15日之前缴纳
2022-06-13 15:23:10
需要的
2017-07-06 09:02:10
出口企业的增值税号是纳税人识别号
2024-06-29 15:08:14
你好 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就是企业税号
2018-12-06 15:45:5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蒋飞老师 解答
2021-02-28 15:09
柚子???? 追问
2021-02-28 15:11
柚子???? 追问
2021-02-28 15:12
蒋飞老师 解答
2021-02-28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