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1.房地产公司和建设方签订合同,比如暂估价一百万,还没开工,要如何做分录2.在真帐实操中,自用写字楼一开始分摊还是无形资产,怎么支付报建报批就计入在建工程了3.出让取得土地,计入无形资产,投标取得的土地就计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是后者确认用途的原因吗
A胡小问✨🍊
于2016-10-24 12:03 发布 1017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10-24 13:12
谢谢老师,另外1.那支付工程款 借:应付账款 —某施工方 贷:银行存款 那应付账款当初计入贷方时,对应借方科目是什么?
2.在实操中,取得一块地,用于建商品房,大厦,自用写字楼。 在他们分摊土地出让金、契税、耕地占用税都是
借:开发成本-商品房,无形资产 贷:开发成本 -房屋开发-土地出让金
但是后面登记费,设计费 就成了借:开发成本-商品房 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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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解答
2016-10-24 12:40
邹老师 解答
2016-10-24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