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研制出一批高档化妆品A,生产成本共计40000元,其中的百分之50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当月销售高档化妆品B取得含税收入80000元,高档化妆品A的成本利润率为百分之五,消费税税率为百分之15。计算:该化妆品厂上述业务的应纳消费税
英俊的身影
于2021-03-05 17:55 发布 273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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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化妆品B需要缴纳消费税=80000/(1%2B13%)*15%=10619.47(元)
高档化妆品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2B利润)÷(1-消费税税率)=20000*(1%2B5%)/(1-15%)=24705.88(元)
高档化妆品A需要缴纳消费税=24705.88*15%=3705.88(元)
合计需要缴纳的消费税=10619.47%2B24705.88=14325.35(元)
A高档化妆品用于赞助需要视同销售,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2021-03-05 19:29:18

80000×15%+40000×15%
你计算一下结果,同学
2021-03-05 18:16:52

你好,缴纳的消费税=(200+150)*15%
增值税=(200+80+150)*13%
2019-06-11 09:04:23

你好
A产品消费税=96050/(1加上13%)*10%
B产品消费税=5000*(1加上8%)/(1-15%)*15%
2020-07-07 20:18:43

同学您好,您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2021-03-11 1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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