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公司(深圳)用A公司(广州)名义接了一个政府工程项目(深圳的),工程完结后,需要开发票给政府申请款,开票之前我司按项目金额去当地税务局按一般纳税人现金支付了税,把税务局盖章的完税证明寄给A公司,A公司电子票开出给到政府部门人员,货款下来后,我司跟A公司刨去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个税和印花税后,A公司再把余款转到我司账上,我司再开具增值专用发票。请问这个工程项目完结后,我司是否可以根据前面去税务局完税的证明再去把税退回来呢?
L is
于2021-03-09 14:52 发布 66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3-09 14:53
同学你好
预缴的不退
直接抵减的
被挂靠方直接抵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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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预缴的不退
直接抵减的
被挂靠方直接抵减了
2021-03-09 14:53:27
你好,根据银行存款,实收资本,短期借款,往来款等把资产的负债表做平,就可以记账了
2022-04-23 10:04:19
同学你好,预缴的这笔税款所属期是第三季度,你本次申报的时候就要填入增值税申报表的
2021-10-12 14:35:22
同学,填写61.98试试看可以吗
2020-07-06 14:32:31
你好 可以打印的 看你们地方系统
2020-06-08 18: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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