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2021-03-09 22:37

同学您好,就应该是在一个账套里面体现

小佩啊 追问

2021-03-09 23:07

你好是否可以具体一点,领导要求我写成报告

文老师 解答

2021-03-10 12:03

同学您好,根据各项法律法规,同一个公司是业务,都需要在一套账里面体现,不可以另外私设其他账套,这您可以找下具体法律条文的原话
另一个是您有两个项目,您可以设置项目核算,可以能简单明了度算出各个项目的成本费用,建议您自己可以试着在软件里面操作一下,理解了其中的原理,您说起来就容易让领导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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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您好,就应该是在一个账套里面体现
2021-03-09 22:37:33
你好    两个公司是什么情况。 你要把原来一个公司 注销了 合并到另外一个公司吗   
2021-04-20 11:02:37
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需单独申报,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则合并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一年其企业所得税在总公司申报缴纳。 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增值税方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另据财税〔2012〕9号规定,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不知你司总分公司是否属于同一省,不属于同一省,不符合上述规定,暂无法申请增值税汇总申报。
2018-12-29 15:22:44
你好,需要把两个项目的财务报表合并申报的
2019-01-14 08:50:50
一家公司,一个账套合并做就行了。
2021-10-31 13: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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