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venus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3-15 16:58
一、《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一般企业、银行、证券、保险和担保公司。一般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或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
二、《企业会计制度》适用范围: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本制度。一般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对于会计人员的要求比准则低。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1、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2、各行业划型标准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一般适用于小企业,具体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规模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但是,有三类小企业除外: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小型企业规定还是比较灵活的。
四、《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需要指出的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全面实施,并鼓励其他企业施行。也意味着07年以后上市的公司一律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对于准则平时关注的朋友,一定会了解去年《企业会计准则》修订了很多,出台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总结下:
1、《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都适用于大中型企业,但《企业会计制度》是除金融、保险外的。也就是说金融、保险企业属于大中型的只能选择《企业会计准则》。
2、《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有《小企业会计制度》都适用于小企业,《企业会计制度》不允许被使用在小企业中。其中《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小企业只存在三种类型:(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除此三类外的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如果企业存在对外筹资的、个人独资或合伙设立的小企业,则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如果不存在对外筹资现象的、个人独资或合伙设立的小企业,则可以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
3、《准则》更符合国际通用,对于会计人员要求相对来说比较高;《制度》更符合中国特色,对于会计人员来说要求相对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