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初级实务里的,委托加工的消费税,分为直接出售计入 加工成本,一个连续生产计入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这个和经济法里的消费税那一块有什么区别吗?
紫苏
于2021-03-18 10:12 发布 1813次浏览
- 送心意
venus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3-18 10:13
实务里主要是账务处理这块,和经济法的不一样
相关问题讨论
贷方应该是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2022-04-10 16:03:28
同学你好
贷银行存款的哦
2021-06-17 09:45:25
连续生产的进入下一个环节了,直接出售的中断了
2019-11-21 12:29:37
实务里主要是账务处理这块,和经济法的不一样
2021-03-18 10:13:43
同学你好,你可以这样通俗的理解:
首先,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一般在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
而且消费税一般只征收一次,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直接销售,那么就等同于是生产销售环节,消税费是价内税,计入成本。
如果 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时,等同于生产环节还没完,些环节还在生产当中,在全部加工完成能销售时是需要征消费税的,那么前面委托加工时已经交过的消费税就会重复交了,所以在收回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以免重复征税,你再理解理解
2023-04-21 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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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苏 追问
2021-03-18 10:15
venus老师 解答
2021-03-18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