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机集成电路研发制造业,目前筹建期。开办费没有计入“长待摊费用”,直接记到管理费用相关科目和财务费用。2020年底“管理费用—开办费”60万,其中“管理费用—招待费10万元”;研发费用(费用化)300万元;无收入。2020年末利润表本年净利润为-360.11万元。关于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我们代理说 第一种方法:按照会计报表申报,不需要对招待费、研发费用做调减;第二种方法:因为筹建期,直接零申报就可以。 请问正确的应该怎么申报呢? 我想请教各位专业老师的意见。谢谢!
狂野的板栗
于2021-03-22 10:27 发布 41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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