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3-22 11:30

这个分录处理是正确的。一般纳税人,需要有专用发票抵扣。

叮咚 追问

2021-03-22 11:49

195号: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请问老师  这个意思是:借:研发费用-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80   应交税费-进项税   4.8   贷:银行存款    84.8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   应交税费-进项税 1.2    贷:银行存款   21.2  这样做对吗?

江老师 解答

2021-03-22 14:26

一、具体的政策依据:
国科发火【2016】195号: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二、具体的账务处理(按你说的数据处理):
1、对于研发费用,假定发生100单位的研发费用(不含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实际发生额的80%部分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借:研发费用——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80 (还可能计入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可以使用的年限摊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8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84.8
备注:此部分的金额享受75%的加计扣除,就是研发费用如果是费用化,转“研发费用——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结转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对于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是享受75%的加计扣除。
2、对于20%的部分,有收入时,就是你说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额)1.2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1.2 
3、对于20%的部分,如果是没有收入时,只能计入管理费用处理了。

借:管理费用 2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额)1.2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1.2 
备注:对于20%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享受加计扣除75%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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