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公司营业范围是汽车租赁,汽车销售,但实际上做的都是以租代购的,直白的说就是根据客户要求采购,注册在公司名下,客户按月支付一定租金,合同36个月到期,车子再过户到客户名下,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应该也就是融资租赁业务,这样的话,我公司开业前几年都可能不交税,因为购车的费用总会比收的租金多的多,这样做有什么风险吗,我平时应该注重些什么呢,请老师指教,谢谢
雪儿
于2016-11-02 09:37 发布 1631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11-02 09:42
因为大多都是销售给个人,不要求开发票,他们按月支付租金,应该是融资租赁吧,但我们没有这个资质,能否加下老师QQ仔细请教一下,如何合情合理合法的交纳税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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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分期付款的形式
个人建议还是合理安排纳税比较好一些
2016-11-02 09:38:21
有形动产租赁,开票税率13%。
2019-06-16 20:31:00
你好
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印花税
2020-06-23 11:16:13
你好; 这个租赁回来的 是你法人名下的资产吗
2023-02-15 14:55:43
你好 ; 是的。正常他们那边要留着一份的
2021-12-02 15: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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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儿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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