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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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不能抵扣的抵扣了要进项转出 比如个人消费 集体福利 免税项目
2022-04-13 10:14:30
你好,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是的,是可以抵扣的
2021-03-25 15:05:58
您好,若您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020-06-26 08:25:54
出来简易征收的项目,为专项工程购买材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019-12-03 08:42:53
同学您好,装修办公楼等经营场所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2019-10-29 1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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