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2016年甲方和乙方签订了工程合同,甲方又和个人A签订工程合作协议,金额为700万。现在工程结束了,乙方把工程款打到甲方帐上了,甲方要付款给个人A了,甲方要求A开工程款普票按3%的税率给他。方案一:个人A到税务局代开工程款发票,税务局不代扣个税,甲方收到票要按20%扣个税,合理吗?应该按多少扣?方案二:甲方要求A办个体营业执照自己开工程普票给他,按3%的税率,这的怎么操作
汐小宝贝
于2021-03-27 16:19 发布 596次浏览
- 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方案一符合规定
是按照20%扣的
注册个体户开票不超过三十万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相对来说第二种比较换算
2021-03-27 17:47:16
你好,没有建筑工程类经营范围,是无法去税局代开 工程款内容的发票的
2019-12-18 15:40:28
这是合法的,也是目前公司的常规操作方法
2021-09-19 11:53:13
您好, 这个是可以代开发票的
2022-07-27 15:32:16
这个关键是各地代开发票这个经营所得个税税率不一样,你这个是自然人去代开发票吧?
2020-10-08 19: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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