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这个使用指的是背书吗?背书那一节不是说了承兑人拒绝承兑的,不应该在背书转让吗吗?
大爱背头
于2021-03-27 20:30 发布 184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段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3-27 20:33
同学您好
不是指的背书,而是指的提示承兑。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
不是指的背书,而是指的提示承兑。
2021-03-27 20:33:46
有权拒绝,同学,没有承兑拒绝
2019-04-14 12:06:43
1.丁享有票据权利,丁可以向前面的乙追索。
如果被拒绝侍,可以向乙和丙追随。
2.享有票据权利,可以向前面的甲丁追索。可以向甲丙丁追索的。
2020-04-20 10:59:35
1,可以享受票据权利,但是丁只能向乙和丙追索,不可以向甲追索,
2,可以享受票据权利,张三可以向除了乙以外的其他前手进行追索,丙可以向所有前手追索
2020-04-19 13:42:12
你好,
(1)商业汇票,连续背书,经过几家公司后,承兑人和付款人变不变,最后的持票人找谁承兑付款?——不变,找票据上的付款人承兑
(2)商业汇票没有承兑,就背书的,再去提示承兑的人,是这个背书人去还是被背书人去?——是最后的持票人,就是被背书人。
2020-02-28 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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