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我是2020 年 1 月购入A公司的股票,那么对方在2020 年 5 月 16日,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20 万元,那么这笔投资收益享受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吗?按下面这个税法好像并没有满足12个月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 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水中的小鸟
于2021-03-30 15:43 发布 74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3-30 16:14
您好,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确。若A是上市公司,是需要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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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确。若A是上市公司,是需要纳税的
2021-03-30 16:14:47
您好同学税务认可-的是分钱,这个没分配他的利润 给我们,所以不可以确认同学
2019-11-18 09:42:30
被投资方做出股息红利分配的日期
2015-11-26 18:32:41
(1)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3)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022-03-24 14:08:29
是的。祝你学习愉快。。。。
2015-11-03 15: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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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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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