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我是2020 年 1 月购入A公司的股票,那么对方在2020 年 5 月 16日,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20 万元,那么这笔投资收益享受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吗?按下面这个税法好像并没有满足12个月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 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水中的小鸟
于2021-03-30 15:43 发布 7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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