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第一年由总公司汇总纳税,第一年不参与汇算清缴,也不就地缴纳,我想问一下,分支机构第一年缴纳所得税应该如何与总公司汇总缴纳?
格格巫
于2021-04-01 14:12 发布 311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4-01 14:14
同学你好
可以汇总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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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需要的,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假如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话,还需要结转,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0-05-31 20:17:28
这个是下年度缴纳的,不包括的
2020-05-22 17:07:47
同学,你好,季度也需要有总部下发的分配表进行填写申报。年度再汇算的时候又有一个汇算的分配表进行分配。
2021-10-12 18:50:12
你好,企业所得税可以有总公司一头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各自缴纳
2019-08-15 21:23:56
您好,之前计提了吗这个的
2023-10-06 2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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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巫 追问
2021-04-01 14:22
朴老师 解答
2021-04-01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