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年1月10日,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甲公司,价款1 300000元(包括增值税税额)。至20×9年12月31日,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计提的坏帐准备为18 000元。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债务,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2×10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如下: (1)甲公司以一批材料偿还部分债务。该批材料的账面价值为280 000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30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材料同日送抵乙公司,甲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9000元,乙公司将该批材料作为原材料验收入库。 (2)将250000元的债务转为甲公司的股份,其中50000元为股份面值。股份转让手续同日办理完毕,乙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为260000元。 (3)乙公司同意减免甲公司所负全部债务的20%,以资产和转为权益工具后其余债务,即451000元的偿还期延长至2×10年6月30日. (4)甲公司对应付账款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2×10年1月1日该笔应付账款的公允价值为1 100 000元。
傻傻的皮带
于2021-04-05 22:19 发布 204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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