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建筑工程企业母公司A地,分公司B地,政府想把税收留在B地,付款结算全由分公司与业主对接,付款开具分公司名义增值税专用发票,牵扯销项进项抵扣问题,怎样交税才能实现当地税收利益最大化
火星上的黑猫
于2021-04-06 13:38 发布 721次浏览
- 送心意
秋天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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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亲爱的同学,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可以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是税收方面可以独立的。销项发票由分公司来开,进项也开给开公司。
2021-04-06 14:27:28

如果是具体的货物,可开具13%
2020-05-04 16:26:21

你好,你有正式发生的进项就可以,比如你购进办公设备
2023-05-16 10:14:48

麻烦老师帮我一下,在线等,挺急的!
2017-08-04 15:04:20

没有区别。如果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就开专票,如果对方是小规模就开普通发票
2018-11-17 13: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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