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6-11-10 23:06

您好,
1、需要交纳房产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的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纳房产税的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10%?30%)]×1.2%。
因此,地下车库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应当依法缴纳房产税。
2、契税按当地规定处理。
3、需要交纳土地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四条规定,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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