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为什么,会计分录中盈余公积的金额是差额的10%,未分配利润是差额的90%呢?
Livia
于2021-04-19 10:26 发布 2413次浏览
- 送心意
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04-19 11:03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可以理解为,差额在成本计量期获取的经营积累,计入了期初留存收益
通常提取盈余公积是按照10%,剩余未分配利润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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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就是过度了一下这个科目
总体的结果和你说的一样
规范化
2020-03-11 20:09:14
需要做两笔分录才是的
2018-12-20 15:21:23
你好 是的 就是这样来: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19-11-25 18:29:46
你好 不对的 最后一步分录改成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 贷 利润分配 法定盈余公积50
2020-01-03 14:51:25
这个是二级科目的结转。
2021-04-20 16: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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