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04-19 14:17

需要按照持有期限确定:

1、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您可以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萱萱老师 解答

2021-04-19 14:20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于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时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得作为免税的股息红利收入,待连续持有该企业股票满12个月后再将此部分股息红利收入作为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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