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委托加工物资,直接销售或者生产非应税消费品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生产加工在出售的,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这个没懂为什么
。
于2021-04-20 10:30 发布 1184次浏览
- 送心意
桂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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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道题是正确的。它继续加工的是非应税消费品,也就是说加工后的不交消费税,之前的消费税计入成本中。
2020-03-31 16:29:38
你好,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2020-07-23 14:49:03
同学,你好,这是考虑消费税的一些处理方式。我觉得你的描述不是很完整,有没有截图看一下?
2021-04-20 10:44:57
同学你好,你可以这样通俗的理解:
首先,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一般在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
而且消费税一般只征收一次,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直接销售,那么就等同于是生产销售环节,消税费是价内税,计入成本。
如果 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时,等同于生产环节还没完,些环节还在生产当中,在全部加工完成能销售时是需要征消费税的,那么前面委托加工时已经交过的消费税就会重复交了,所以在收回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以免重复征税,你再理解理解
2023-04-21 14:06:26
同学你好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发生的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是吗?——是的,计入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2022-04-06 20: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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