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计算每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时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项至第5项的费用之和×10%÷(1-10%)。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
紫色抹茶
于2021-04-22 10:29 发布 91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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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您具体是什么问题,老师已经回复您了
2021-04-22 20:17:56

您好,选D
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2023-12-29 21:58:25

你好,公式对着呢,就是你的实际其他费用与这个限额比较,按照较小者填写。
2020-04-16 16:18:28

你好,可以截图看下这个表格吧
2024-05-16 15:37:01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第 40 号)中提到的关于研发活动仪器、设备的加速折旧优惠政策与税前加计扣除的关联政策,是否延期,需要参考最新的税务政策公告。
通常情况下,税务政策会根据经济形势和税收需要进行调整。如果政策进行了延期,国家税务总局会发布相应的公告或通知来明确。
2024-05-17 12: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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