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孺子牛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1-04-24 18:37

因其他投资人的注资造成的本投资方的持股比例下降,由控制转为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相应将原成本法口径追溯为权益法。
  【案例引入】2016年1月1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800万元和200万元设立丁公司,丁公司成立当日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80%和20%,甲公司控制丁公司,乙公司对丁公司有重大影响。2016年丁公司实现公允净利润100万元,截止年末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形成其他综合收益80万元。2017年1月1日,乙公司对丁公司增资900万元,形成在丁公司追加资本额600万元,资本溢价300万元。至此,甲公司持股比例由80%下降为50%,丧失控制权,但仍对丁公司有共同控制权。
  『解析』 
  (1)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净资产的份额=900×50%=450(万元);
  (2)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800×30%/80%=300(万元);
  (3)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150万元(450-300)应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45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0
      投资收益       150 
  (4)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800+150=950(万元)
  (5)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①追溯一:初始投资的追溯
  因初始投资成本等于所占的公允可辨认净资产份额,无股权投资差额,无需追溯。
  ②追溯二: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净利的追溯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100×50%)
    贷:盈余公积        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
  ③追溯三: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其他综合收益的追溯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80×50%)
    贷:其他综合收益      40
  (6)最终,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800+50+40+150=1040(万元)。
【理论总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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