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你一下,我工资计提和发放的做错了。建账日期2020年11月,没有发工资,12月发11月的工资,但是我计提工资在12月,发放工资在12月,一直错到2021年3月,都是计提和发放上个月的工资数做到了当月,意思是一直到三月份发2月份工资都是记提和发放记账在3月。除了反结账回去,还有什么办法补救呢?因为我已经报了2020年第四季度和2021年第一季度的所得税了。
红薯藤
于2021-04-26 15:32 发布 76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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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4-26 15:59
你好,这个可以做,你实际是不是12月发11月工资这个,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付职工薪酬,借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对应是12月工资, 是几时发出的,是1月吗,那这个汇算清缴税收金额填写是包括这个金额, 这个对应个税咋申报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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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可以做,你实际是不是12月发11月工资这个,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付职工薪酬,借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对应是12月工资, 是几时发出的,是1月吗,那这个汇算清缴税收金额填写是包括这个金额, 这个对应个税咋申报你们?
2021-04-26 15:59:33

您好!可以的。可以这样修改
2018-11-01 13:43:46

您好
反结账计提去年工资,需要重新年结
2020-02-26 12:36:43

是的,需要补计提上工资分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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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4 15:30:11

你好,2季度计提所得税的时候,少计提了1分钱,可以在7月份补计提
2022-07-15 14: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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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藤 追问
2021-04-26 16:05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4-26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