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设立分社需要什么条件和流程
笑点低的口红
于2021-04-28 17:34 发布 360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4-28 18:06
同学你好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流程 :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设立社向分社所在辖区区(市)县旅**政管理部门提出分社备案申请,并提交相关备案资料;
2.各区(市)县旅**政管理部门对所在辖区设立社分社备案后,登录四川省旅游局旅行社网上管理系统(http://118.112.180.50:88/)制作《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通知设立社领取《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旅行社分社设立条件
一、设立范围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即分社可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设立。
二、设立数量
《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均没有对旅行社设立分社数量做限制,旅行社设立分社的数量,包括在同一区域、同一城市设立分社的数量,由旅行社根据经营服务的需要决定。
三、经营范围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既可设立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也可以设立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还可以设立经营国内、入境和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增存的质量保证金分别为5万元、30万元、35万元。
赴台游旅行社跨省级行政区域设立的分社,一律不得经营赴台游业务,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分社只能从事赴台游客招徕业务。
四、备案资料
1.设立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2.旅行社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原件;
3.分社《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社经理的履历表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设立社增存分社质量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设立社与分社员工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
7.分社办公场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