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计划租用个人京牌车辆1台。 1、租用京牌的费用,是不是不可分割一并计算在车辆租金内?有无其他情况? 2、出租人代开发票,征收率3%,城建7%,教育3%,地方教育2%,所得税20%,是否正确?总体税负为多少? 3、代开资料:租赁合同、出租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行驶证、购车发票,还需要什么材料? 4、对企业来说,是否有税务筹划的空间?
昊雨
于2021-04-29 11:35 发布 624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4-30 06:59
你好
1建议不用单独写租用京牌的费用,在租赁合同里约定总的租赁费 权利 义务 违约责任就可以
2对 总的就是这些税加一起
3一般还要车的大绿 本
4 企业就是正常支付租赁的费用就可以,交个印花税 千分之一,这个筹划空间不大, 然后车的油费等可以在企业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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