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是3%,今年因为疫情可以按照优惠1%
2021-05-04 20:49:54

非营利,免税
营利,一般纳税人6%
小规模的1%
2024-04-11 06:37:12

这个建议你咨询下当地税局,这个各地不一样,咨询下12366也行的
2020-03-13 16:03:13

你好,通常是非盈利组织
增值税小规模是3%
2017-08-23 15:10:04

您好,民办非盈利学校收取学费应该不用交增值税的,盈利性的高级中学企业,收取学费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但是需要办理免税手续的。具体看以下文件如下: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八)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2.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
(1)普通学校。
(2)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3)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
(4)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3.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2017-06-17 17:55:1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