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10690667138372431920: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由单位代为办理2020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如贵公司需要为员工代办又还未与员工确认的,请抓紧时间办理确认,谢谢您的配合和理解! 联系方式:0851-85511696这个是什么情况
冰水(小汤)
于2021-05-06 17:25 发布 912次浏览
- 送心意
荣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05-06 17:27
你好,这个是提示你进行个税年度汇算,如果你不需要汇算,不用理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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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是提示你进行个税年度汇算,如果你不需要汇算,不用理会即可。
2021-05-06 17:27:46
您好,企业所得税登录吗?只有一种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进去
2021-05-22 05:54:56
不需要的,除非税局让你出,否则不用的
2019-06-09 15:48:41
您好,是需要汇算清缴,在电子税务局操作
2021-03-14 06:53:35
您好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个人的事 跟单位无关
2020-06-17 17: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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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水(小汤) 追问
2021-05-06 17:28
荣荣老师 解答
2021-05-06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