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是什么意思?请举例?
nffycg
于2016-11-21 23:09 发布 6381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11-21 23:19
在学校有退休工资,同时又在学校下属单位返聘坐诊,其收入按工资薪金扣除3500标准交纳?对否?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跟没退休的人员扣除标准是一样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再扣除3500元。
2016-11-21 23:13:55
你好同学:目前的规定是这样的,兼职的人员要年底汇缴,所以目前不再扣除,其它的费用,事务所的会计可能不知道你还有多少收入,所以年底时汇缴时多退少补。
如果懂了记得点结速 并评价哟。
2019-05-23 14:56:00
税前工资=(税后工资-起征点-社保公积金-速算扣除数)/(1-税率)+ 起征点+社保公积金
按数字代进去计算后等于:6161.11
2017-06-14 16:53:20
税前工资=(税后工资-起征点-社保公积金-速算扣除数)/(1-税率)+ 起征点+社保公积金
2017-06-14 16:40:08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12000*12-60000-1000*12)*0.1-2520=7200-2520=4680
2021-03-27 09: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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