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1-05-13 17:28

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即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
  1、主营业务收入:(1)销售商品(2)提供劳务(3)让渡资产使用权(4)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3)包装物出租收入(4)其他;
  3、视同销售收入:(1)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的收入(2)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3)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因此企业计算2007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上述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三项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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