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6-11-27 18:39

您好,
1、《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中对公示日期没有规定。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3、实践中,大多数地区选择将中标结果公布,一般在投标截止日后7日内
4、其他的日期也没有规定的。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