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下公司租的厂房被拍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法院转了一笔款,摘要写执行款退款,是对公司装修和不能拆除的固定资产如行车等进行的补偿,账上这部分资产和装修转处理了,这是否符合国税函[2005]869号)规定,不用征税。所得税汇算时如何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规定,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属司法活动,不具有经营性质,不属于应税行为,税务部门不能向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征税。)
ZLJ
于2021-05-16 15:57 发布 73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发生适合你那个经营租赁合同引起的,这个你不能按照这个来进行享受
2021-05-18 15:23:54
财税[2015]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 、财税[2014]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
2024-03-29 14:08:35
国家税务局讨公道找那个部门
2015-12-18 20:46:36
国家税务局官不作为找那个部门
2015-11-11 14:20:59
根据该文件,在汇算的时候不要调增
2021-02-08 16:22:5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