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下公司租的厂房被拍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法院转了一笔款,摘要写执行款退款,是对公司装修和不能拆除的固定资产如行车等进行的补偿,账上这部分资产和装修转处理了,这是否符合国税函[2005]869号)规定,不用征税。所得税汇算时如何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规定,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属司法活动,不具有经营性质,不属于应税行为,税务部门不能向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征税。)
ZLJ
于2021-05-16 15:57 发布 68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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