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我们国企对国企,签了一个购销合同。可是,实际上合同里买的东西,不是给我们公司的,而是给整个地区的。现在以我们公司的名义贷款,且又作为购货方,当月收到贷款当月就把这个钱支付给了合同里的销货方,请问我应该怎么做账呢?
持之
于2016-11-24 15:14 发布 1030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11-24 15:20
老师,我不太懂您的意思诶。。。我想问具体的会计科目。因为我不能凭空增加资产啊。我收到贷款的时候做:借 银行存款 贷 短期借款 ,支付货款的时候做 预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这样对吗?可是这个预付账款,我很有可能冲不回来啊,因为这是有可能根本就不会有这批东西进来,所以我知道挂什么科目即符合准则又不会产生坏账,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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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外帐上面1,你们跟对方有合同。2,您收到了这个款。就这么简单。
2016-11-24 15:15:15
你好,可以签订一个合同变更,或者补充协议
2021-07-30 16:59:47
你好,这样从账面反应是你单位的借款的
2018-01-24 09:42:35
您好,现在都是这种做法;不规范。
2022-06-20 16:10:15
你好,需要有相关发票的
2017-01-19 11: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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