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当积分兑换总数发生改变的时候(刚开始评估是预计兑换9500个积分,之后重新评估预计客户兑换9700个积分),不需要重新计算销售该商品售价分摊至积分的交易价格吗:最开始估计积分为9500,分摊至积分的交易价格为:(9500/9500100000)*100000=8676元。
安详的小蝴蝶
于2021-05-19 16:19 发布 1349次浏览

- 送心意
肉肉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这部分是不需要重新估计的,因为企业并没有后见之明,最开始预计的这部分已经是最合理的情况。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够对同学有所帮助,继续加油!
2021-05-19 16:36:17

您好,一开始判断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时,是按照历史经验的积分兑换率来计算。此时计算出来价值8676这个值已经确定了,总数不会发生改变。
后续是根据实际的积分兑换情况进行分摊。无论怎么分摊,总价值还是8676不去变的。
2020-03-09 17:35:05

这个是为了方便处理,因为如果调整原来的积分金额,原来的商品金额也是要调整,所以简化处理,都是按最初的积分的金额,但是兑换比例按最新的计算。
满意的话麻烦给个好评!
2021-05-26 21:19:27

你好 同学看下最后积分需要确认的收入是按9700的
2020-03-15 16:32:26

这个预计兑换比例变了,不再调整积分的公允价值,毕竟是会计估计,不可能完全准确,按比例确认积分不能飞收入就可以。
2020-07-16 17:07:3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