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4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200 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4月13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元。
冷静的小笼包
于2021-05-20 18:26 发布 1121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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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元。200000*(1-0.1)*1.13*(1-0.02)=199332
2022-05-30 15:20:56
同学你好
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元。——200000*(1-10%)*(1加上13%)减200000*(1-10%)*(1加上13%)*2%
2021-04-19 15:03:15
20*1.13*90%*98%=19.9332
您好,按照上述计算公式来算
2021-05-20 17:00:13
同学你好
假定甲公司 4 月 13 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元。——200000*(1-10%)*(1加上13%)减200000*(1-10%)*(1加上13%)*2%
2021-04-08 18:26:20
您好,根据题目,选择A
2021-04-04 02: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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