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5-20 18:32

不得抵扣,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辽宁军儿 追问

2021-05-20 18:40

烟酒进业务招待费,可以抵扣吗?

辽宁军儿 追问

2021-05-20 18:40

进项税有没有哪个老师讲的课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5-20 18:43

这个直接送整箱,整瓶,那可以抵扣,还需要按偶然所得代扣个税,视同销售,直接=客户来开启招待,那这个是不能抵扣

辽宁军儿 追问

2021-05-20 18:47

有没有文件啊?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5-20 18: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辽宁军儿 追问

2021-05-20 19:50

谢谢您了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5-20 20:03

好的,我先回复别的学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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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不能抵扣,就需要从已认证的进项税中扣除
2022-01-03 10:49:10
不得抵扣,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2021-05-20 18:32:40
您好,进项税不能抵扣的情况如下: 一、纳税人身份不能抵扣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和提供应税服务时,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发生的费用,在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抵扣进项税额   3.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1.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法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2.纳税人资料不齐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4.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规定:“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三、购进货物、接受劳务和接受应税服务用途   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需要关注的是,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着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着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的情形,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购进的货物已经作了进项税额,后来又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则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4.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5.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016-11-09 23:26:36
你好,不能,结束了也不能抵扣
2020-05-07 10:13:54
你好 你认证了做借费用或者成本 进项税贷银行存款 转出处理:借费用或者成本贷进项税转出
2020-02-20 13: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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