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成本。1月份发出去一批货,单价成本23,5月此产品单价成本27,5月份退回来一部分此产品。这个退回来的成本怎么算呢?是按23算还是按27算。这次退货需要重新算移动加权成本吗?
陈
于2021-05-27 10:26 发布 84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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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玖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按退回的产品按原结转的成本23计算,此次退回入库后,重新计算移动加权成本。
2021-05-27 11:49:09
如果产成品退回来了,没有统计到当月的实际完工产品里面去,成品核算就不需要统计还件产品成本
2018-11-06 20:26:16
是的,就是怒说的那个意思,退回就要减去出库数量
2021-09-29 22:25:51
不需要按照半产品核算
2017-03-22 14:24:10
借 生产成本 -工资 贷 应付职工薪酬
2020-05-10 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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