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森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社会保险缴费申请表里面的内容缴费人数如果是3 那本月的就是 3人
2019-07-11 13:23:51
同学,你好,具体一下你的问题,或是把表发上来看一下。
2021-05-29 20:50:29
你好,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您可以参考下面内容,是北京的
近日,为落实北京市“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的政策,结合目前社会保险费缴纳实际情况,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参保单位办理已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仅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下同)退费及有关问题通知。
一、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已扣缴成功的参保单位,确因实际需要,可申请退费。
参保单位可于2月17日至29日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fuwu.rsj.beijing.gov.cn/csibiz/home/),选择 “我要申请退回缴费或申请延期至3月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退费申请。申请退费的参保单位,其2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不再继续自动扣缴。
上述参保单位中,1月份已有办理退休、转移接续、死亡清算等涉及账户清算类业务的人员,其1月份社会保险费不再进行退费,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退费可正常办理。
2月17日至21日申请退费的参保单位,2月底前社保经办机构将1月份已扣缴的社会保险费退回参保单位银行账户。22日至29日申请退费的参保单位, 3月份社保经办机构将1月份已扣缴的社会保险费退回参保单位银行账户。
二、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已扣缴成功的参保单位,也可以不申请退费,只申请不再自动扣缴2月份社会保险费。
参保单位可于2月17日至29日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 “我要申请退回缴费或申请延期至3月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延期至3月底。提交申请后,其2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不再继续自动扣缴。
三、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已扣缴成功的参保单位,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延期至3月底缴费的,其2月份社会保险费将按照原有流程继续自动扣缴。
四、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未扣缴成功的参保单位,无需提交申请,其2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不再继续自动扣缴, 其1月、2月社会保险费征收期自动延长至3月底。
2020-03-01 21:18:20
你好!
这个每个地方不同的,如果你找不到就去社保局拿了。
2021-08-22 16:41:39
你好; 你们先去社保局做开户社保手续; 开好了 去电子税务局 做 关联社保处理 。 处理好了就可以电子税务局按月报社保缴纳的
2021-11-23 16: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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