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老师,怎么判定什么时候是纳税调增,什么时候是纳税调减,加和减我区分不清
陆
于2021-05-31 16:34 发布 1783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5-31 16:35
你好
比如业务招待费,是纳税调增
国债利息收入是纳税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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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纳税所得额首先等于会计利润%2B调整增加-减少,这个时候才出来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才是当期所得税,然后当期加递延才等于所得税费用,他们是三个步骤关系。
2021-11-26 13:30:14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2B递延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额=税前会计利润%2B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缴纳的时候是一样的金额
2020-03-22 22:09:58
你好
这个需要熟悉税法知识,税法不允许扣除的公司扣除了纳税调增,税法允许扣除公司没扣的纳税调减。
比如业务招待费 工会经费 职工福利费 业务宣传费等。都是按比例扣除
2021-08-28 16:14:03
你好是0的
弥补亏损160000的
2020-07-03 19:37:33
你好,同学。
你是什么情况下的调整是正数
2020-03-06 14: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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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追问
2021-05-31 16:57
邹老师 解答
2021-05-31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