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们用来发给A的钱(零余额账户用款额),错发给了B。然后现在我们想用基本户的钱先发给A,后面收回错发給B的钱再放到基本户。这个过程中,我们用基本户的钱支给A时,还有收回错发的钱时,这两个的分录应该怎么做呢?
危机的书包
于2021-06-01 15:42 发布 89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奇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
2021-06-01 19:26
同学您好,首先写清楚情况说明,当初什么原因本应发给A的钱给了B,现在什么原因先垫付给A,参见某某号凭证,将当时凭证的相关附件复印好并找领导签字审批后,做如下发放给A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之后,B退回款时,再写清楚情况说明,同样参见某某号凭证,再冲销上面的其他应收款,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危机的书包 追问
2021-06-02 08:50
小奇老师 解答
2021-06-02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