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2日,王某向李某借用平板电脑。4月2日,李某向王某借用一块名牌手表。5月15日,王某要求李某返还手表,李某以王某尚未归还平板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B.李某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李某是在行使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李某应当返还手表
月半弯
于2021-06-01 16:54 发布 867次浏览
- 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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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李某应当返还手表
2021-06-01 16:56:28
您好,随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新增了视同销售的条款,虽然是意见稿,但修改的可能性很小,基本确定了。至此,三大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对视同销售行为做了规定,规定了视同销售的范围,规定了视同销售为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那么,三大税种对视同销售行为的规定有什么异同呢?
一、增值税对视同销售的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对视同销售的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解读:
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范的是货物的视同销售,且视同销售的主体对象是单位、个体工商户,不含自然人个人。
2.非同一县(市)的同一单位内部机构之间为了销售目的而转移货物(如货物在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转移,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转移),即使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也属于视同销售;
3.上述八种视同销售行为中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货物所有权未转移给受托方,但规定都属于视同销售;
4.上述八种视同销售行为中第四至第八种业务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5.视同销售的行为范围较宽广,但是不含劳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对视同销售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
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读:
1.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范的是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视同销售行为,且视同销售的主体对象是单位、个体工商户,不含自然人个人;
2.规定视同销售的例外情况,即无偿向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提供服务,向以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属于视同销售;
3.有兜底性规定(即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视同销售的适用主体对象不含个人,也就是说个人发生上述行为不属于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对象包含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包含全面,范围广。但服务的视同销售规定了例外情况。
二、企业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对实施条例规定的视同销售做了细化性的规定: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解读:
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范的是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财产含)的视同销售行为,且视同销售的主体对象是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个人;
2. 视同销售行为限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
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视同销售的劳务,是广义的概念,指增值税的加工修了修改劳务和营改增的服务。
4.视同销售不含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不含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不含企业内部改变资产用途,即资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不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规定视同销售的范围虽有不同,增加了劳务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的规定,但总体上窄于增值税。
三、个人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个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财产用于捐赠、偿债、赞助、投资等用途的,应当视同转让财产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
1. 视同销售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新增条款,适用主体对象是自然人个人;
2. 视同销售对象的范围为财产,即为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含劳务和服务;
3. 视同销售行为限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财产用于捐赠、偿债、赞助、投资等用途;
4.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视同销售,其所有权都发生了转移;
5. 视同销售不含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的范围窄于企业所得税,且不含无偿劳务和无偿服务。因此,视同销售的范围最小的是个人所得税规定的视同销售。
四、举例
企业将自己的资金无偿借给企业的个人股东,根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规定,应按市场利率水平核定利息计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
个人股东将自己的资金无偿借给个人所投资的企业,跟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2019-04-18 19:37:44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D,(1)选项AB:连带共同保证是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担保义务或者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故银行有权要求张某或李某承担100万元的保证责任。(2)选项B: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主体,只要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故不具有代偿能力并不影响李某的保证责任承担。(3)选项CD:连带共同保证中,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本题中,虽未与债权人约定份额,但保证人之间的约定仍旧有效,故张某有权向李某追偿60万元。
2024-01-24 08:29:49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B,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的,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由于乙公司自身的原因在约定之日即2023年6月13日没有提取标的物,根据该规定,应当自2023年6月13日起,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责任
2024-01-24 08:37:35
同学你好
这个是5.6日开始算
2024-01-24 08: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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