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我司委托A公司通过他们的香港账户为我们公司进行收付款,然后最近我司委托A公司代付一笔款项到香港的个人账户,对方财务说以后收款人最好不要是个人账户。请问是为什么呢?
未知
于2021-06-04 15:34 发布 74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6-04 15:38
同学你好
公对私可能会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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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公对私可能会被查
2021-06-04 15:38:13

财政的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都不允许与个人账户发生资金往来的
有两种流程可以走
第一种方式:负责发放拆迁补偿资金的单位向财政申请授权支付
然后经财政审核后以现金支取的形势发放补偿资金
第二种方式:将所有领取拆迁补偿资金个人的账户由负责发放拆迁补偿资金的单位
录入财政“一卡通”系统,然后由该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直接支付
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支付到一卡通账户,再由一卡通账户发放到个人账户
2015-11-24 14:44:44

你好!看一下银行对账单就可以知道的
2022-01-27 12:37:04

你好,对方个人和他们公司签订委托收款函的呢
2020-07-17 11:07:43

你好!有正式账户前可以用现金支付,
2015-10-20 22: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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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追问
2021-06-04 15:55
朴老师 解答
2021-06-04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