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甲、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已于2019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并应于2019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019年10月,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19年10月31日,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了乙公司关于是否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的催告,但直至2019年12月初,管理人尚未对乙公司的催告做出答复。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B.乙公司无须继续履行合同 C.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 D.乙公司有权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申报债权
学堂用户_ph599698
于2021-06-10 14:13 发布 671次浏览
- 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B.乙公司无须继续履行合同
2021-06-10 14:13:59

B.乙公司无须继续履行合同
2021-05-27 20:04:07

B.乙公司无须继续履行合同
2021-05-27 21:01:00

1、是按合同金额申报的
2、是的,要合并申报印花税的。
2018-07-10 15:56:40

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个别清偿诉讼的,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债务人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上述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答案是A
2021-06-02 13: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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