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中需要将子公司原其他集团控制方产生的留存收益调增,为什么要调整这一部分,如果调整为什么只调整留存收益,其他所有者权限不调?
洁净的夕阳
于2021-06-11 14:22 发布 2213次浏览
- 送心意
菁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2021-06-11 14:35
同学你好
在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以前期间实现的留存收益应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以合并方的资本公积(或经调整后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部分)为限,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调整,将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贷: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注意:因为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已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全部从借方抵销了,那么被合并方的留存收益也抵销了,此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的都是合并方的留存收益,但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是假设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之前就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应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母子公司的留存收益,故要做这笔恢复留存收益的调整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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