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员工王某2019年1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8 000元,无免税收入,缴纳“三险一金”2 000元,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 000元,无其他扣除;2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 000元,无免税收入,缴纳“三险一金”2 000元,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 000元,无其他扣除;3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 000元,无免税收入,发季度奖金30 000元,缴纳“三险一金”2 000元,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 000元,无其他扣除。问王某1月、2月、3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分别是 ___、___、____元?
秀丽的棉花糖
于2021-06-13 15:19 发布 249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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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王老师
职称: 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2021-06-13 15:33
你好,同学。正在为你解答。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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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王老师 解答
2021-06-13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