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盗用乙的身份证,以乙的名义向丙公司出资。乙被记载于丙公司股东名册,并进行了登记,但直至出资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出资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7年) A.乙承担出资责任 B.甲承担出资责任 C.乙首先承担出资责任,不足部分再由甲补足 D.甲、乙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学堂用户_ph599698
于2021-06-18 16:25 发布 192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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