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1-06-24 12:17

你这个所得税是在次年的时候缴纳,而不是说签订的时候。

谦让的黑猫 追问

2021-06-24 12:23

好的,老师,这个有没有什么政策依据,我去查一下,下下来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1-06-24 12:25

是这个样子的,就是这个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间一定是相关人员的一个权利义务,实际发生的时候,你这个只是签订的合同并没有实际发生,所以说你暂时不交,只有在实际发生的时候才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谦让的黑猫 追问

2021-06-24 12:40

老师,具体是这样的,合同上的三次付款时间是指的回购股权的三笔款,三笔都在当年时间,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款在当年合同上限定的时间已经收到了,只有第三笔款签了补充协议且是在合同到期前签订的,而补充协议时间跨年了,请问这样的话,第三笔款是否以补充协议时间为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时间?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1-06-24 12:48

就是你看那个个人所得税相关的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都是按照实际权利义务取得的时候,而不是按合同签订日指标里的补充协议,也不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谦让的黑猫 追问

2021-06-24 13:10

好的,谢谢老师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1-06-24 13:13

不客气,祝你工作愉快。

老师,合伙企业回购股权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合同上有三次付款时间,且第三次付款时间跨年了,那么回购股权的合伙人应该在合同签订时还是次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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