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母公司以专利权(无形资产)作价入股,2700万元,没有开发票,出具了一份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可以根据这个报告进行无形资产摊销,摊销的金额是否可以抵减企业所得税。
不染
于2021-06-24 15:43 发布 1210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1-06-24 15:44
你好 评估报告是不够的 必须按照评估报告的金额开具发票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评估报告是不够的 必须按照评估报告的金额开具发票
2021-06-24 15:44:56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规定是:一般无形资产(除在新设备投产前购置的无形资产外)的摊销年限为5年;在新设备投产前购置的无形资产,应在新设备投产后3年内摊销完毕;技术入股、知识产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10年;特殊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应按照无形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确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按规定的摊销年限超过1年的累计摊销,但最长摊销年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摊销年限,且摊销期间应按照固定比例摊销,不得跳级摊销。
2023-02-25 11:30:34
无形资产不摊销时候,企业所得税不需要调整
2020-05-25 09:32:11
你好 是的 可以扣的 符合规定的可以加计
2022-10-14 11:46:48
你好,一般是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2019-05-06 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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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染 追问
2021-06-24 16:17
轶尘老师 解答
2021-06-24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