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教一个问题: 比如;企业4月预付第二季度房租40000,借:其他应付款 40000,贷:银行存款 40000。因园区政策优惠,税收部分减免。 5月收到房租发票(普票),借:管理费-房租 38000,贷:其他应付款 38000。 5月底收到园区退回的一笔银行账7000,为1月交的房租押金5000(借:其应收款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以及5月退回的税收部分2000。 现在收回的这笔7000,应该怎么做分录呀?
痴情的白猫
于2021-06-25 09:31 发布 629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21-06-25 09:38
你好!
退回部分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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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退的时候,做相反分录就行
2021-10-28 16:59:49

你好!
退回部分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021-06-25 09:38:39

退还时:
借:其他应付款-押金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2017-06-02 17:41:28

支付押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收到押金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你做的分录正确。
2018-12-25 17:27:12

你的意思是没有区分那么详细吗?
2023-12-28 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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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的白猫 追问
2021-06-25 11:12
蒋飞老师 解答
2021-06-25 11:19